一、工作原则
分类指导、动态管理、稳步推进、成熟示范的原则。
二、申报
(一)申报范围
广东省内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申报条件
1.申请前3年(截至申报当年日期)内未发生死亡或1次3人(含)以上重伤,或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工作至少满3年;
3.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未开展行业按所属行业要求执行);
4.已依据《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建设规范》(T-GDPAWS 7—2021)标准内容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工作,并至少开展一次完整的自我评价。
(三)申报原则
自愿申报。
三、评价程序(复审申报)
1.提交申请
提交申请应提交如下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贯标评价复审表(附件4)、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贯标评价自评报告(附件5)、安全文化建设规划、实施方案、安全文化建设总结报告、近3年来安全文化建设工作总结,特别是安全文化建设的方法和理论创新,形成的特色模式,产生的成效、成果及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所做的工作等;安全文化建设优秀做法精炼材料、及其他反映安全文化建设的专题视频、相关活动视频、图片等材料;以及整套申报材料的电子版(U盘),统一报送或邮寄至办公室。
2.材料审查
根据《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建设规范》(T-GDPAWS 7—2021)的要求,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申报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以对近3年来企业的安全文化建设是否持续开展,特别是安全文化建设的方法和理论创新,形成的特色模式,产生的成效、成果及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所做的工作等进行审查,并出具专家意见。
3.现场评价
专家组根据材料审查的情况,采取抽查方式对复审申报企业开展现场评价。
4.贯标审定
安全文化建设工作委员会根据申报企业的材料审查和现场评价的情况,对申报企业的贯标情况进行最终审定,并形成审定结果。
5.结果公示
对通过评价的企业,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6.公告发证
公示期结束后,进行网上公告,并重新颁发“广东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的贯标证书及牌匾。
四、其他
(一)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贯标评价组织工作由广东省安全生产协会安全文化建设工作委员会组织实施全年常态化工作,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适时提出申请。
(二)广东省安全生产协会安全文化建设工作委员会根据工作实际情况,组织开展相关安全文化建设交流活动,并适时举办安全文化建设、贯标等相关培训活动,以更好地推动我省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工作的高质量开展。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智钊 020-83135440,13538776680;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19号广东应急管理大厦411室;
电子邮箱: 5522532@163.com。
附件1:《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建设规范》(T-GDPAWS 7—2021).doc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官方微信号
广东省安全生产协会
官方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