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初次申报) 广东应急 广东省安全生产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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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初次申报)

发布时间:2017-12-28 17:10:17   来源:  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5418

一、工作原则

分类指导、动态管理、稳步推进、成熟示范的原则。

二、申报

(一)申报范围

广东省内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申报条件

1.申请前3年(截至申报当年日期)内未发生死亡或13人(含)以上重伤,或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工作至少满3年;

3.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未开展行业按所属行业要求执行);

4.已依据《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建设规范》(T-GDPAWS 7—2021)标准内容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工作,并至少开展一次完整的自我评价。

(三)申报原则

自愿申报。

三、评价程序(初次申报)

1.申报备案

各申报企业必须在提交申报材料前3个月,将填好的申报备案表(附件2)发至5522532@163.com进行备案,我们将对备案企业的安全文化建设过程进行考察及跟进。

2.提交申请

提交申请应提交如下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贯标评价申请表(附件3)、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贯标评价自评报告(附件5)、安全文化建设总结报告、安全文化建设规划、实施方案、汇编证明材料、安全文化建设优秀做法精炼材料、及其他反映安全文化建设的专题视频、相关活动视频、图片等材料;其中证明材料须按《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建设规范》(T-GDPAWS 7—2021)中的附A相关指标要求一一对应给出辅助证明材料汇编成册,以及整套申报材料的电子版(U盘),统一报送或邮寄至广东省安全生产协会安全文化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办公室”)。

3.材料审查

根据《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建设规范》(T-GDPAWS 7—2021)的要求,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申报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以对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情况进行初步的了解,并按照标准要求进行打分及对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情况出具专家意见。

4.现场评价

专家组根据材料审查的符合情况,对申报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情况开展现场评价,并出具《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建设贯标现场评价报告》(附件6)。

5.贯标审定

安全文化建设工作委员会根据申报企业的材料审查和现场评价的情况,对申报企业的贯标情况进行最终审定,并形成审定结果。

6.结果公示

对通过评价的企业,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7.公告发证

公示期结束后,进行网上公告,并颁发“广东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的贯标证书及牌匾。

四、其他

(一)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贯标评价组织工作由广东省安全生产协会安全文化建设工作委员会组织实施全年常态化工作,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适时提出申请。

(二)广东省安全生产协会安全文化建设工作委员会根据工作实际情况,组织开展相关安全文化建设交流活动,并适时举办安全文化建设、贯标等相关培训活动,以更好地推动我省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工作的高质量开展。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智钊  020-8313544013538776680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19号广东应急管理大厦411室;

电子邮箱: 5522532@163.com



附件1:《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建设规范》(T-GDPAWS 7—2021).doc

附件2 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贯标评价申报备案表.docx

附件3 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贯标评价申请表.docx

附件5 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贯标评价自评报告.docx

附件6 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建设贯标评价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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