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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取证企业如何申请增加产品范围?

发布时间:2015-08-22 18:18:49   来源:  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2705

1楼 | zhou [210.76.65.*]发表:2010-07-07 16:36:58标题:答:对于已取得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包括仓储经营)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生产、经营、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品种范围,应按以下文件办理相关程序:  对于不涉及改扩建、不涉及提高各储存单元的核定储存量,新增产品火灾危险性与原许可批准的危险化学品的化学性质相似、危险性等级相同或更低,可按照《关于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变更许可范围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安监〔2010〕15号)执行;  否则,则应按关于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有关变更手续的通知》(粤安监〔2007〕135号)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号)的有关要求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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